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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企业会计准则下经营租赁,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怎么做?
小企业会计准则下经营租赁,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怎么做?
解答:
执行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的,不需要执行新租赁准则。
一、承租方的会计处理
执行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的,承租方不需要确认“使用权资产”,没有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的问题。
(一)预付租金的
1.预付租金的
借:预付账款
贷:银行存款
2.在租赁期间按每月租金计入:
借:管理费用/制造费用等
贷:预付账款
(二)后付租金的
1.租赁期间按月计提租金:
借:管理费用/制造费用等
贷:应付账款等
2.实际支付租金:
借:应付账款等
贷:银行存款
二、出租方的会计处理
执行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的,出租方的租赁标的物依然在“固定资产”中核算。
(一)预收租金的
1.预收租金:
借:银行存款
贷:预收账款
2.在租赁期间按照每月租金确认收入:
借:预收账款
贷:其他业务收入
3.在租金期间租赁标的物折旧确认成本:
借:其他业务成本
贷:累计折旧
(二)后收租金的
1.在租赁期间按照每月租金确认收入:
借:应收账款
贷:其他业务收入
2.在租金期间租赁标的物折旧确认成本:
借:其他业务成本
贷:累计折旧
3.实际收取租金:
借:银行存款
贷:应收账款
说明:如果到合同约定收取租金时间,没有收到租金的,增值税纳税义务依然发生。